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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8日 云南日报网
日前,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对云南省液化气产品的抽检结果。此次省质监局共抽查了昆明市内的24家储库、充装站的24批次产品,经检验24个样品中只有9个批次产品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37.5%。 抽检结果表明,云南省液化石油气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质量问题: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抽取残液,导致液化气中不能燃烧的物质超过国家标准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在抽查的24个批次产品中,有1个批次产品超过国家标准规定4倍。另外,还存在游离水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但不明示消费者的情况。二甲醚是一种新型城市清洁燃料,但其热值仅为液化气的一半,而价格比液化气便宜。
(转载消息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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