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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消费日报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抽查报告显示,共抽查的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的54家企业生产的5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中,质量合格率仅为8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规定的要求,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的铭牌上的燃气种类或代码和包装箱上产品使用燃气种类或适用地区、安全注意事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防过热安全装置、接地措施、接地电阻、泄漏电流、电气强度、热水产率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产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不合格,二是个别产品烟道堵塞状态下的烟气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转载消息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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